
4月27日,《奇葩说》节目第三季辩手罗淼发帖称,“我发现毒品的直接前体居然可以在淘宝上随意售卖。”根据罗淼发布的图片,淘宝平台多个商家在售卖1,4-丁二醇试剂。


潇湘晨报·晨视频记者注意到,1,4-丁二醇是一种工业用化工原料,主要用于生产塑料、溶剂等。公安部官网曾发布毒品基础知识文章。文章介绍称,1,4-丁二醇(1,4-butanediol,1,4-BD)口服后可在人体内迅速水解成为“神仙水”γ-羟丁酸(gamma-hydroxybutyrate,GHB),因此其滥用效果与GHB几乎相同。
文章还称,GHB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,目前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,通常滥用的是其钠盐,为白色粉末。低剂量GHB(约0.5克至1.5克)进入人体会影响人脑部正常的传导物质的运输,能引起松弛、平静、性冲动、中等欣快感、情绪热烈,令人舒适的睡意。高剂量GHB可以引起松弛、欣快、混乱、嗜睡、恶心、呕吐、易激动、眼球震颤、外周视觉丧失、幻觉、短时健忘症。如果摄入过量,则会心搏徐缓,有可能发生痉挛性肌肉收缩、神志不清、谵妄、抽搐、昏迷、肝衰竭、呼吸抑制、呼吸暂停、低血压和吸入性肺炎;中毒者还可能因呕吐使呼吸道梗阻而窒息而死。
据红星新闻消息,28日上午10时左右,红星资本局在淘宝搜索发现,多家网店在售卖1,4-丁二醇试剂;28日11时许,红星资本局再次在淘宝搜索关键词“丁二醇”发现,搜索结果页面不再出现相关试剂,仅有一本名为《1,4-丁二醇、四氢呋喃及其工业衍生物》的书。
28日,潇湘晨报·晨视频记者搜索发现,确实无法搜索到相关试剂。淘宝客服告诉记者,“涉及违禁商品,平台是绝对不允许进行操作的,肯定也会要对店铺进行相对的处罚。”

对此,知名律师、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1,4-丁二醇尚未被列入中国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所附的易制毒化学品目录,也未被作为毒品直接列管。如果商家仅向具备合法资质的工业企业销售1,4-丁二醇,用于塑料、溶剂等合法工业用途,且商家具备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,其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违法;如果商家明知他人购买用于制作毒品等从事非法行为仍然售卖,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。
付建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规定,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,或者有其他违法、违禁情形的,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。虽然1,4-丁二醇本身未被正式列管,但其作为GHB前体物质,在司法实践中已被认定为具有明确的涉毒风险,平台基于安全保障义务主动下架相关商品,属于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。
潇湘晨报·晨视频记者朱天翔
举报/反馈股票杠杆配资网
天莹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